產銷履歷驗證Q&A
產銷履歷驗證Q&A
臺灣良好農業規範(Taiwan 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, TGAP)」是由政府公告,針對農糧產品、養殖水產品、畜禽產品、林產品所制定的生產規範,是產銷履歷制度的核心。
依據《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基準》對TAGP的名詞定義為:「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農產品生產、加工、分裝及流通作業之流程圖、風險管理表及查核表之作業規範,以有效排除風險因素,降低環境負荷,促進環境永續,確保農產品安全與品質。」換句話說,TGAP 的精神在於培養農產品經營者建立生產流程的觀念、培養生產風險的管理能力以及確實做好生產紀錄的誠實態度。
TGAP編纂過程參考了許多國際通行的品質管理、食品、農產品相關驗證制度,例如:GLOBALG.A.P.(全球良好農業規範)、ISO 9001、ISO 22000、HACCP (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)等,同時,也依據臺灣的農產品實際生產情形所制訂。
為推動我國農業朝永續發展前進,每項可申請驗證的農產品皆有其對應的TGAP,主要內容包含該項農產品的產銷流程管理注意事項,例如人員與環境管理、資材管理、作物整合管理、有害生物防治資材使用管理、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等,此外,TGAP 亦提供適用於該項產品生產的「生產及出貨作業流程圖」、「生產及出貨作業風險管理內容一覽表」、「生產及出貨作業自我查核表」(統稱「一圖二表」),提供農產品經營者依據田間作業情形進行生產管理。
驗證機構對農產品經營者進行稽核、查驗時,會依照其申請之農產品類別與品項對應之TGAP 來審核其生產流程、用藥資料、資材管理、文件紀錄等內容是否符合規定,來決定申請者是否可通過驗證。取得產銷履歷農產品進行規模化的集貨分裝、流通販售,此時就適用分裝、流通的 TGAP。例如:米類、雜糧及特用作物類、蔬菜類、水果類農產品分裝、流通 TGAP。
臺灣良好農業規範(TGAP),皆公告於政府公報及「產銷履歷農產品資訊網」,申請者可至產銷履歷農產品資訊網TGAP下載。
為滿足各類農產品標籤使用需求,產銷履歷農產品資訊系統當中已經建置多種產銷履歷標籤樣式。農產品經營者也可以自行設計符合《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》第 11 條規定所有應標示事項之標籤。
惟依《驗證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》規定,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顏色、形狀、圖示均有相關規範,不可自行更改。如擅自更改,將違反《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》第 29 條第 1 項第 1 款之規定,可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。
當農產品被驗出農藥超標或未推薦用藥,即違反《農藥管理法》、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相關規定,在行政管理面,主管機關將依據相關法規進行調查、要求產品移動管制及處分。在驗證管理面,驗證機構將依據驗證契約暫時停止農產品經營者之驗證資格(農產品經營者無法繼續使用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)或進行其他適當的處置(如要求回收標章),如情節重大,則可能直接終止驗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