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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補助資訊】檢送「臺東縣114年度強化產銷履歷溯源農產品安全管理實施計畫」及附件各1份,請惠予配合辦理並轉知轄下通過產銷履歷驗證之農產品經營業者,請查照。

臺東縣政府

主旨:檢送「臺東縣114年度強化產銷履歷溯源農產品安全管理 實施計畫」及附件各1份,請惠予配合辦理並轉知轄下通 過產銷履歷驗證之農產品經營業者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 依據本縣114年度強化產銷履歷溯源農產品安全管理實施計畫辦理。


二、補助對象:

(一)新申請戶:指計畫實施期間內新申請之通過產銷履歷驗 證之本縣農產品經營者,包括:農民、農業產銷班、農 場及依法設立或登記之法人或團體(農民團體、農糧作 物集團產區營運主體、具公司或商業登記之農企業)。

(二)重新評鑑戶:指驗證有效期屆滿後再取得驗證之本縣農 產品經營者,包括:農民、農業產銷班、農場及依法設 立或登記之法人或團體(農民團體、農糧作物集團產區 營運主體、具公司或商業登記之農企業)。


三、補助項目及方式:

(一)補助作物類別:蔬菜、水果、雜糧、特用作物、稻米及 蜂產類。

(二)補助項目:

1、驗證費:依「產銷履歷農糧產品驗證機構收費上限」 驗證工作項目及執行驗證相關必要費用,依實際收費 數額補助三分之一。

2、農糧產品檢驗費:僅補助農藥殘留檢驗費,依實際收 費數額補助三分之一,檢驗不合格及急件費用逾越收 費上限部分不予補助。


四、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 114年11月10日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

五、申請流程:

農產品經營者向產銷履歷驗證機構提出驗證申 請,經驗證通過後由驗證機構填具「產銷履歷農糧產品雜 糧及特用作物類蔬菜類水果類稻米類蜂產類驗證補助費請 領清冊」及「產銷履歷農糧產品雜糧及特用作物類蔬菜類 水果類稻米類蜂產類檢驗補助費請領清冊」(如附件 1、 2),併同檢附產銷履歷驗證證書影本、發票(收據)影本、 收費明細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存摺封面影本,予委辦單 位,並由其審查後核撥款項。


六、本年度計畫由國立臺東大學得標(下稱委辦單位),請各驗 證單位於114年4月30日前提供請領補助承辦人聯絡資訊(姓 名、聯絡電話、電子郵件)至本電子信箱hueiyu0305@nttu. edu.tw,以利後續聯繫。


七、審查規定由委辦單位辦理審查及經費核定,說明如下:

(一)第一階段:第一階段:113年11~12月、本(114)年度 1~4 月間(依產銷履歷證書日期或發票收據日期)通過產銷履歷驗證者,驗證機構應於6月10日前將請領清冊及相 關資料,彙送委辦單位辦理審查;委辦單位須依限於6月 30日前完成審核並核撥款項。

(二)第二階段:本年度 5~10 月間(依產銷履歷證書日期或 發票收據日期)通過產銷履歷驗證者,驗證機構應於通過 驗證之次月10 日前將請領清冊及相關資料,彙送委辦單 位辦理審查;委辦單位於通過驗證之次月底前完成審 核,並核撥款項;至 11~12月間(依產銷履歷證書日期 或發票收據日期)通過產銷履歷驗證者,驗證機構請於次 年度計畫核定公佈後,再彙送請領清冊及相關資料予委 辦單位(次年度得標廠商)審核及核撥款項。

 

👉️「臺東縣114年度強化產銷履歷溯源農產品安全管理實施計畫」及附件各1份.pdf

👉️ 臺東縣 114 年度強化產銷履歷溯源農產品 安全管理實施計畫.pdf

👉️ 376540000A_1140012057_ATTACH2(附件1).xlsx

👉️ 376540000A_1140012057_ATTACH3(附件2).xlsx